高低溫測試箱的測試要求及試驗步驟
高低溫測試箱的測試要求:
低溫實驗能力驗證方法依據GB/T電工電子產品環境試驗方法試驗。
高溫試驗能力驗證方法依據GB/T電工電子產品環境試驗方法試驗。
根據能力驗證提供者提供的作業指導書按照要求規定路線完成樣品連線及布置。
受試樣品(低、高溫試驗盒)放置在試驗箱外,只將傳感器探頭放入試驗箱工作區域。接通電源,啟動試驗箱從常溫降溫或升溫,觀察指示燈狀態,至指示燈熄滅,記錄試驗起始和結束時間,以及起始時溫度和指示燈熄滅瞬間溫度試驗盒的動作溫度。
高低溫測試箱的試驗步驟:
1.高溫試驗。
2.打開總電源開關。
3.將樣件擺放在試驗箱內,產品相互之間不得接觸;關閉試驗箱門。
4.打開溫度控制儀,按規定的要求設定溫度,操作方法按“設定”按鈕,設置需要試驗的溫度和斜率,如果需要濕度,則相同操作。
5.按運轉按鈕。
6.做完高溫試驗后,再次按下運轉按鈕,則高低溫箱停止工作,待自然降溫0.5h-1h后,取出樣件。
7.取出的樣件放置空氣中,自然冷卻1h-2h后,觀察樣件表面變化情況,并記錄在高低溫試驗報告中。
8.在試驗過程中,如需觀察樣件狀態時,打開試驗箱照明燈開關即可,但不能長時間按下。
9.低溫試驗(做完高溫試驗后,必須自然降溫0.5h-1h后,再做制冷試驗)。
10.打開總電源開關。
11.將樣件擺放在試驗箱內,產品相互之間不得接觸;關閉試驗箱門。
12.按溫度控制開關打開溫度控制儀,按上述操作溫度控制儀方法按規定的要求設定溫度。
13.按運轉按鈕,低溫試驗開始。
14.完成低溫運行后,按停止按鈕,待自然降溫0.5h-1h后,取出樣件。
15.把取出的樣件放置空氣中1h-2h后,觀察樣件表面的變化情況,根據試驗要求填寫高低溫試驗報廢記錄。